欢迎来到广东三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搜索
CN / EN

展示照明

日期: 2022-05-12 16:11:15 点击: 1312


                                                                                                                     展示照明


在展示设计中,光与色对观众的情感影响最直接,也最强烈,因此,光与色是设计师渲染展示空间气氛、创造空间情调的重要手段之一。

虽然光与色在展示设计中是两个不同的内容,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光源色决定着物体的颜色状态,光是决定色彩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色彩设计中应结合光的因素一起考虑。无形的光是万事万物存在的基础,一切视觉的存在都需要光线的照射。数字化时代,光在展示设计中的作用不仅仅是表现空间和展品,它的表现力和艺术创造力被充分调动,为展示剧情和剧中的演员服务。相比其他领域的照明设计,展示领域的照明设计更富戏剧性,更注重独特的视觉效果,也更具有艺术感染力。现代展示照明设计格外重视光的艺术性和表现性的特点。参观展览对参观者来说,除了观看展品之外,参观过程中的感受也很重要。通过光效设计增强展示环境的艺术感染力,使参观过程变成审美体验的过程,能够令参观者身心愉快,从而更有效地传递展示信息。可见,光在展示设计中的作用尤为重要


一、展示光效设计的理念

展示中的光效设计围绕展示的主题展开。通过光的塑造将展品更完美地呈现出来,迅速有效地传播信息是光效设计的首要任务。利用光的表现力为展示活动渲染有主题、有剧情的展示情境,使展品所承载的价值观、所代表的生活方式等深层次意义更深刻地被参观者认同是光效设计的中心任务。根据理查德·凯利提出的照明设计理念,照明分为环境照明、焦点照明和戏剧化照明三个层次。他的理念非常适合注重光的艺术性和表现性的展示光效设计。展示光效设计可以概括为环境照明、重点照明、情景照明三个基本的层次


1.环境照明

所谓环境照明是指整个展示现场的空间照明。这样的照明以日光灯、白炽灯为主,通常采用均匀漫射或间接型光源照明,也可以根据展示空间的特征采用自然光加上重点区域人工光配合照明。灯光可以改变展示区域的面貌和气氛,不同类型的灯光会营造出不同的氛围柔和的灯光可以使参观者感到舒适,减少视觉的疲劳;强烈的灯光可以突出展示的产品,给参观者带来深刻的印象。环境照明可以是直接光源,也可以是间接光源,视展示类型和需要而定。如:展示电器、机器类产品时需要明亮而集中的照明,因要仔细观看细部,所以需采用高照度无阴影的密集照明方式;展示餐饮、食品类的产品,就需要采用均匀漫反射型的照明,这样可以增强氛围,起到装饰性效果,给人带来食欲。环境照明为展示空间提供基本亮度,一方面满足参观者在空间中走动或进行其他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为重点照明做铺垫。突出环境照明的展示光效设计的特点是:整个环境特别明亮,重点照明不突出,空间和展品的各种细节都由环境照明清晰地表现出来。这种手法多用来塑造明朗、轻快的展示气氛,当需要表现的内容比较丰富且要求全部表现出来,或者展示环境以白色为主色调时可以采用


2.重点照明

重点照明是能更好地突出展品的照明。它的作用是引导参观者的视线,强调展品的材质、色彩、造型等,通2.重点照明

常采用不同类型的射灯。环境照明与重点照明的亮度比例以1:3为宜,重点照明的照度为环境照明的2~3倍,以此来突出展台与展品的空间感和层次感。例如,珠宝、钟表类展品需要突出其色泽和精良的质地,因此,需采用重点照明并避免反光。重点照明以高亮度和高对比度(与环境照明相比而言)的光线来塑造展品的形象,使展品从展示空间中凸显出来,迅速引起参观者的注意,并给参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突出重点照明的展示光效设计的特点是:环境亮度特别暗,重点照明在其衬托下显得非常明亮,参观者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重点照明塑造的展示内容上。这种手法多用来塑造具有神秘感和厚重感的展示气氛,当希望展品获得特别关注,或者展示环境比较单调时可以采用


3.情景照明

情景照明充分运用光自身的艺术表现力,塑造更具艺术感染力的展示环境,渲染展示气氛,烘托展示主题。突出情景照明的展示光效设计的特点是:情景照明富有戏剧性色彩,视觉冲击力很强,能够深刻地打动参观者,引起参观者情感上的共鸣。这种手法多用来塑造具有戏剧性的展示气氛,当以塑造品牌形象或企业形象为展示设计的主要任务时可以采用

展示光效设计的三个照明层次各自都具有独特的表现力,且经常交织在一起,要从艺术的角度出发,根据展示设计的主题灵活运用。


二、展示照明设计的分类

展示照明设计的目的首先是满足参观者观看展品的照度要求,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保证展品有足够的亮度、观赏清晰度和合理的观赏角度;其次是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减少光线对展品的损坏及对参观者的损伤;最后是运用照明手段,渲染展示气氛造特定的艺术氛围。

常见的展示现场的照明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然采光,二是人工采光,三是人工,自然混合采光,自然采光有节约能源、光照度好,方便卫生等优点,但自然光受到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稳定性较差,所以在使用上常常要与灯光配合,因此展示现场的照明方式通常以两种为主。


三、常用人工照明形式

设计中根据不同的效果要求,借助不同的照明装置,通过对光源、光量、光质等的调节与控制,可获得不同的照明效果。通过分析一般展示空间环境的光照效果,我们可以把常用人工照明归纳为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间接照明、半间接照明、均匀漫射照明等形式。


1.直接照明

直接照明是指全部灯光或90%以上的灯光直接照射被照的物体,照明装置的日光灯、白炽灯都属于这一类。直接照明的特点是能充分利用光通量,亮度较大但容易产生眩光,常用于需较高照度的公共空间或需要局部照明的区域,


2.半直接照明

半直接照明是指60%左右的灯光直接照射被照的物体,其余的光散射到四周。在灯具外面加设半透明的玻璃、塑料、纸等材料的灯罩的方式,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半直接照明的特点是光线不刺眼,明暗对比不强烈,天棚、地面、墙面和灯四周围也能得到适当的光照大型展示会常采用此种形式。


3.间接照明

间接照明是指90%以上的灯光先照射到墙上或顶棚上,再反射到被照的物体上。间接照明的特点是光线均匀柔和,不刺眼,无眩光,没有明显的阴影,能塑造一种安静平和的气氛,小型展示会和会议洽谈空间常采用此种形式。


4.半间接照明

半间接照明是指60%以上的灯光先照射到墙上顶棚上,再反射到被照的物体上,少量的光线直接照射到被照物体上。半间接照明的特点是光线柔和,没有较强的阴影,顶棚明亮均匀,适用于展厅的共享空间和会议洽谈空间。